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确有查询、下载、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需求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1、纳税人可向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税务机关提出为其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2.纳税人进入上海市税务局网站,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进行网上查验。
具体路径如下: 电子税务局 首页>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在证明种类下拉框选择“车购税完税证明”,输入车辆的车架号,点击查询即可。
3.纳税人手机登陆上海税务微信,在右下角“便民办税”栏中,选择“电子税务局”,实名登陆后,进行网上查验。
具体路径如下: 电子税务局 首页>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在证明种类下拉框选择“车购税完税证明”,输入车辆的车架号,点击查询即可。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通知》(税总发〔2019〕57号)